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19-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4〕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一)“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领导组
1.组成
组 长: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继续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护理学院和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2.职责
(1)审议学校“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协调“双高计划”绩效评价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质量和进度监控;
(3)审核学校“双高计划”绩效评价上报材料。
(二)“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
1.组成
组长:分管发展规划处工作校领导
成员:发展规划处、护理学院、校长办公室、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主要负责人
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
2.职责
(1)草拟“双高计划”(2019-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发布工作通知,组织召开会议,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培训;
(3)汇总各部门提交的“双高计划”绩效评价自评材料,牵头撰写学校“双高计划”总结报告;
(4)组织填报《“双高计划”建设情况进展表》《“双高计划”资金保障与管理情况表》(详见附件2、3),管理“双高计划数据监测平台”,按系统要求进行数据上传、校验、汇总和分析;
(5)上报经领导组审核后的表格数据、佐证材料、典型案例和总结报告至安徽省教育厅、教育部。
二、职责分工
根据文件要求,“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分为学校和专业(群)两个层面,评价内容包括两个层面的建设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学校和专业群的绩效目标达成度、建设任务完成度)、资金保障和使用情况(考核建设资金的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建设水平(考核学校和专业群的建设水平)三方面。要求学校做好总结自评工作,突出各项任务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与成效。
其中学校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考核: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高水平专业群、高水平双师队伍、校企合作水平、服务发展水平、学校治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国际化水平。
专业群从以下九个方面进行考核: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资源、教材与教法、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践教学基地、技术技能平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结论根据建设单位的评价得分分为4个等次:90(含)-100分为“优” 、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或出现以下情况为“差”,主要包括:学校违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出现重大问题的;偏离国家“双高计划”总体目标、社会贡献度明显较弱或建设任务完成度不到80%的;资金管理与执行情况问题严重的(学校层面或专业群层面“管理与执行”得分低于18分);报送信息严重失真,影响恶劣的。绩效评价结论为“中”“差”的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结论为“差”的建设单位不得进入第二轮“双高计划”遴选。
“双高计划”建设是学校的核心工作之一,“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一环。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工作量大、程序复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各负其责,严格贯彻落实,每单位指定具体工作人员1名(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至ahyzfzghc@126.com),处理绩效评价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并负责与办公室及时沟通交流,按时提交各类数据表格、佐证材料和分项总结报告,确保顺利完成此次“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
四、进度安排
“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如下:
(一)启动阶段(2024年1月1日—1月11日)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召开“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协调会,全面安排部署“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4年1月12日—2月4日)
各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填报《“双高计划”建设情况进展表》分项数据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要求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表),撰写“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总结分项报告,并于2024年2月4日按时报送至“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ahyzfzghc@126.com,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芙蓉路校区实验楼四楼发规处办公室)。
(三)完善阶段(2024年2月18日—2月25日)
组建工作专班,完成学校层面及专业群层面“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总结报告撰写、《“双高计划”建设情况进展表》《“双高计划”资金保障与管理情况表》填报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工作。根据《“双高计划”绩效评价评价标准》,邀请省内外专家对学校进行模拟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我校“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总结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四)上报阶段(2024年2月26日—2月28日)
将学校层面及专业群层面《“双高计划”建设情况进展表》《“双高计划”资金保障与管理情况表》及“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总结报告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于2月28日之前上报至省教育厅,同时将《“双高计划”建设情况进展表》《“双高计划”资金保障与管理情况表》等数据同步上传至教育部“双高计划”监测平台。
发展规划处(升本办、质管办)
2024年1月30日